解析:
一个简单的说就是,你作为业主,不能随便就说不交物业费当然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按照你们签的那个合同去做他们应该做的事情,比如说服务不好、有大问题什么的,给你带来了很大的困扰和不便,那这个时候你可以考虑不交。但是,你得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说明这些情况跟物业有关。要不然,你如果没啥合适的理由又不交钱的话,物业公司可是有权告你的万一真到了法庭上,这个可不好玩呐。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