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咱们说,假如有一个人,连续三个月或者总共六个月都没有按协议给家里的娃儿抚养费的话,那家里的那位TA就可以考虑去法院告状。毕竟这样一拖再拖的做法,肯定会让孩子的生活和成长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是关于这个具体的时间限制,其实在法律上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主要还是要看那个不给抚养费的人是不是真的对孩子的利益造成了实际的伤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