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有一方发生不忠行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应被视为造成婚姻破裂的过错方。在此情况下,倘若不幸导致离婚诉讼的产生,法院在审理财产分配问题时,很可能会给予未犯错方一定程度的偏向性待遇。
然而,我们应当明白,这种偏向并非意味着过错方将必定遭受极大财产份额的损失,具体结果还需在全面衡量众多复杂因素之后,如夫妻二人所掌握之共同财产总额、各自的经济状况等等,来得出确凿的结论。关于债务方面,若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原则上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而若是某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便应由该方独自承担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