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履行刑事实务过程中,通常情况下并不存在追诉时效已经超过以至于需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的问题。这是由于刑事案件追诉时效作为一种法定条款,其施行不受任何民事行为主体意愿的干预及影响。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意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条文,对于犯罪分子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只要在这段期限之内,司法机关便有权力通过合法程序去追究犯罪分子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当有效期届满时,则意味着司法机构将无法再对犯罪分子行使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