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债务人不幸离世,其所负之债务的偿还状况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若债务人在生前留下了遗产,则其法定继承人有义务在所继承财产的数额之内负担债务的清偿责任。换言之,若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总和无法足够抵偿所有债务,那么他们只须以所得遗产总额为限进行偿还,剩余逾额部分,继承人可依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