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后信用卡债务负担的分配原则需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与判定。若该类债务系因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共同生产经营过程或基于夫妻双方合意而产生之经济义务,则一般可视为夫妻共有债务,相应的还款责任应由双方平等地共同承担;
然而,若信用卡债务仅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以个人名义,且金额明显超过家庭日常生活需求范畴,如该等款项被用于其自身的赌博活动、奢华消费等非家庭利益目的,一般情况下将被视为个人债务,由举债一方独自承担偿还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