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破产清算法则的流程当中,关于抵押权受益人的权益实现,通常需要经过以下几个规范性的环节:
首先,义务人需要向管辖破产事务的管理层提交债权声明,同时附上相关的抵押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管理层将会对所提交的声明内容逐一进行严谨的审阅与核实。在破产后的所有财产分配环节中,抵押权人都可以依据自己的优先受偿权获得抵押资产在售卖之后的价金,进一步转换为实质性的经济利益。
然而,我们必须要明确,如果抵押物所能够带来的经济收益无法覆盖所有的债务,剩余未能偿还的部分将会被视为普通债权,按照破产清算程序的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的清偿顺位参与到资产的实际分配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