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借款用途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境之下,担保人是否需负担起偿还债务的义务,这是一个必须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的问题。总体上来看,假若担保人在为贷款提供担保服务之际并未事先获悉借款用途将会被用于违法活动,那么这个担保人就有可能无需承担约束性的担保责任,原因就在于这样的非法借款行为已经远远超过了担保人所能预料和理解的范畴。但是,倘若担保人明明知道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仍然决定为之提供担保支持,那么他就有可能仍然要负起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