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首先,应向具有监护权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情形中,通常指被合法监护人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请务必仔细筹备并撰写起诉状,其中需详细列明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详细信息,同时明确表达您作为原告的诉讼主张及支撑此观点的主要事实与依据。在此之后,依照法律规定,您需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能够充分证明您具备更为优越的条件和优势来担任监护人的相关证据,如个人的经济实力、家庭生活环境等等。在法院正式受理该案后,将会为您安排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所有当事方都必须严肃对待此次诉讼过程,严格遵守法庭规定,并保证准时出席庭审。
最后,通过详细的实地调查取证,法院会基于个案实际情况,作出有利于被监护人利益的监护权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