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在工作过程中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并致雇员生命结束,那么他的近亲人士便能享有以下三类补偿:丧葬补助费、抚养亲属抚恤费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费。关于丧葬补助费,这部分费用的金大约相当于六个月份的该区域常年职工平均月薪。而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具体数则是根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来计算得出。
至于抚养亲属抚恤金,它将按照雇员自身工资的一定比例来支付给那些由于雇主工亡而失去主要生活来源和无法再从事有劳动能力活动的亲属。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