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合同解除之后,对于尚未履行的义务,应立即停止继续执行;而对于已经完成的义务,则应该依据其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合同的本质特征,当事人有权选择恢复原状或采纳其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还享有权利主张损害赔偿。倘若合同因任何一方违约而解除了,那么当事人就拥有了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合同解除将会导致合同关系向未来宣告消灭,也就是它将不再对解除之后的双方行为产生任何约束力。
然而,对于那些已经得到履行的部分义务,可能会产生诸如退还财物或赔偿损失等一系列后果。例如,在一份买卖合同中,若有一方因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未违约的一方就有可能要求对方归还已支付的货款,并且还能要求违约方承担由于其违约行为所引发的所有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