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批准逮捕之后,若想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其次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险性;
再次是如患有严重疾病、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或身怀有孕或是正在哺乳子女的妇女,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一种情形便是,在羁押期限届满之时,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便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