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开始启动诉讼程序之前,您需要精心准备起诉状及相关证据资料,以确保您的诉讼请求清晰明了且具备充分理由,例如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等问题。随后,您需按照国家规定,向具有审判权限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当法院对案件予以立案受理之后,将很快配置为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将其发送到被告方手中。以下是具体流程:法院将安排开庭日期,以便于双方当事人能够就案件事实进行举证、质证以及展开激烈的辩论。最终,法院将依据案件事实与现行法律法规,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