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被告人、自诉人及其各自所享有的法定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利对地方法院的首次审判结果表示不同意见,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人民法院请求弹劾。
此外,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以及其近亲家属,如果得到被告人的明确许可,亦得依法提出弹劾诉讼。对于争议案情的上诉与抗议,其有效期通常设定为十个自然日,而针对裁判裁决的上诉与抗议则为五个自然日,这是从接到裁判文书之日的次日开始计算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