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相关法律中,对盗窃、诈骗、侵占、贪污等多种犯罪行为所涉及到的非法财产以及其收益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统称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关于此项罪名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其所掩饰、隐瞒的对象系犯罪分子以不当方式获得的财产或收益;
其次,行为人需要实施诸如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等一系列行为来掩盖、隐瞒这些非法财产或收益;
最后,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例如,其所收购的物品价格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或者明知该物品是通过盗窃、抢劫等犯罪手段得来的,却仍然选择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