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的强奸罪行,减刑将会受到严格的规定和限制。通常情况下,由于强奸罪属于严重刑事犯罪行为,因此对这类犯罪分子的减刑申请将进行严格的审查与评估。在决定是否给予其减刑时,我们会全面地考虑到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等多方面因素。然而,如果罪犯在服刑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或者立功表现等良好行为,那么他们仍然有机会获得适当的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