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司机无法成为贪污罪的主体。这是因为贪污罪的主体要求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或因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共机构及公益组织委托而操控、管理、运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具体来说,我们口中的司机只是单纯地执行驾驶任务,他们并不足以满足上述身份与职责,因而自然也无法充当贪污罪的主体。然而,假设在此类特殊情况下,司机被赋予了管理、运营国有财产等重要职务,并且还利用自己的职权进行了贪污活动,那么此类为达到个人目的而滥用职权的行为,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