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父母罹患重病并不必然构成申请取保候审的充要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取保候审的决定往往取决于多个综合性要素的考量,例如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安全所带来的潜在威胁等等。若犯罪行为相对轻微,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引发社会公共安全风险,同时又能够提供适当的保证人或者缴纳足够的保证金,那么申请取保候审便具备了实现的可能性。然而,仅仅凭借父母重病这一单独因素来说,尚无法直接作为获准取保候审的充分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