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作为一种犯罪行为,其立案标准通常为行为主体以非法手段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即达到了“数额较大”),同时还存在着拒绝归还的行为。然而,在涉及到不发放工资的情况时,如果雇主故意拖延或拒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这种行为并不符合侵占罪的定义,但可能会被认定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这一违法行为,犯罪分子通过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手段规避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虽然具备偿还能力却依然选择不予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只要涉及的金额达到一定程度(一般为“数额较大”),并且经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多次催促后仍然未果的,都应当进行立案审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