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而言,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在已实行取保候审的期限内再度触犯法律,则他们重新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是由于此类行为表明了涉案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加剧,与取保候审的法定标准相违背。然而,在判定实际情形时,我们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要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