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看看你跟房东签的那份租房合同上有没有说这个问题如果合同里明确地说了如果你不住满一个月的话,该怎么办?比如说,协议规定了可以按照某个比例把租金还给你,那么你就应该按照这个约定去做。但是,如果合同里面并没有提到这个问题,那通常情况下,你要是想提前离开那个房子的话,就是算作违约的行为了。不过,为了公平起见,如果房东能尽快找到其他的租户来入住,这样就能减少他的损失,那或许他会愿意少收点租金当作补偿咩。另外,我们也不能忘记考虑一下你会想要提前结束租期的原因。如果是你发现那个房子有很严重的问题,根本没法住人了,那么你当然有权利要求房东退回你相应的租金。总的来说,到底要不要退钱,以及退多少,都得根据你们当时签订的合同、你违约的原因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