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工伤所产生的待遇补差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司法实践中的惯例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在此种情况下,如劳动者提出要求补发工资的请求,则其有义务承担起初步的举证责任,即需提供相关证据以证明存在工资差额及计算该差额的依据等要点。例如,可以提供劳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工资标准,或者是实际发放工资的详细记录等等。然而,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须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例如,当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所主张的补差工资标准并不合理时,应当提供自己已经按照法定程序足额支付工资的证据支持,这些证据应包括工资支付凭证、详细的考勤记录等等。总而言之,关于实际的举证责任分配状况将取决于各案情的具体特征与当事人提供的实证资料信息,并需要通过全面分析汇总后方能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