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在确定工伤之后,应该立即启动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然而,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您已经被确认为工伤三年之久却仍然未能完成劳动能力鉴定,这其中或许涉及到时效性的问题。通常而言,在确认了工伤后,伤势应当在相对稳定的状态下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与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取得联系,详细阐述未能及时进行鉴定的具体原因,并请求他们考虑是否能够为您安排补做鉴定。但是,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如果超过了合理的期限,那么这可能会给您的权益主张带来一定程度上的困难。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对于您最终能够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若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进行鉴定,您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