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跟你说要结束劳动合同了,这可能有两种原因,一种是合理的,另一种就是不合理的。当单位是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是你和单位的约定,像劳动合同到期或者你已经到了可以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些情况下,把合同给终结掉了,那么这时候单位就不用给你赔偿金。但是,如果单位在你没有做错事,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那种情况下,强行把你们之间的劳动合同给撕毁了,那么你这个时候就有权利去让单位给你赔偿金,而且这个赔偿金的金额还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至于这个经济补偿,就是根据你在这家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算的,每过一年,他们就要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所以,你得先搞清楚单位为什么要和你解除合同,然后再找些相关的证据,比如说劳动合同,工作记录什么的。如果你觉得单位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可以先试着和单位沟通一下,看看能不能解决问题。如果不行的话,你还可以去找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这样就能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