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签署劳动协议的前提条件之下,是否能够直接选择离任需要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站在严谨的法律立场上而言,假如用人单位出现了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例如擅自拒绝依法支付员工的薪资待遇或者未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和缴纳社会保险等各类保险,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员工是完全具备权利随时终止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并离开受雇的公司。然而,如果不存在以上所提到的违法行为,普通员工通常应当提前知会所在的用人单位。如果处在试用期阶段,应该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若是已经过了试用期,则应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为了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与这份工作有关的证明文件,比如工作证件、工资单据、考勤纪录等等。假如因为您的决定而导致用人单位以此为借口扣留您的部分薪酬或是制造其他形式的经济损失,您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各项实质性证据来诉诸劳动仲裁部门和其他相关法律机构,继续捍卫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