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和工伤认定,二者有着明显的区别。
工伤认定,主要是一个确定所遭受的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过程。它的重点就在于仔细判断伤害到底是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而导致的,并且要考量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内。这就像是给受伤的情况一个初步的定性,确定它有没有资格被认定为工伤。
而伤残鉴定,是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进行的。它主要是对受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方面的鉴定。这就好比是给工伤的严重程度进行一个量化的评估,让我们能清楚地知道工伤的具体情况到底有多严重。
可以说,工伤认定是伤残鉴定的前置条件,只有先经过工伤认定,确定为工伤了,才有资格去进行伤残鉴定。而伤残鉴定的结果,又是计算工伤赔偿的非常重要的依据,它直接关系到受伤职工能够获得多少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所以,这两者在工伤处理过程中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