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无罪辩护,核心要点就在于能否成功推翻控方对于犯罪构成要件的指控。
在主体方面,这就像是要明确嫌疑人到底符不符合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主体身份。得证明他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相关人员,或者他所担任的职务压根就不具备实施侵占行为的条件。打个比方,就好像一个人明明只是临时帮忙的,却被指控犯了职务侵占罪,那就要通过证据来证明他的身份不符合。
从主观方面来看,得证实嫌疑人压根就没有那种想要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故意。不能仅凭一些表面现象就认定他有这样的恶意,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来支持。
客观方面,如果能拿出证据证明嫌疑人并没有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把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或者所涉及的财物根本就不是单位的财物,那也很有可能实现无罪辩护。
另外,证据不足也是很常见的无罪辩护方向。就好比控方的证据就像是一条残缺的链条,无法完整地连接起来,不能排除合理的怀疑。但要注意的是,无罪辩护不能一概而论,必须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事实和证据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然后制定出合适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