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条文,要是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就会下达命令,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工资。要是过了规定的期限还没支付,那劳动行政部门就会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这个标准,给劳动者额外加上赔偿金。
通常来讲,劳动行政部门让支付工资的期限一般就是一个工资支付的周期。倘若用人单位在这个周期结束后依然没有支付工资,那么它就很有可能要承担加付赔偿金的责任。不过,到底能不能获得双倍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数额到底是多少,这就需要综合各种因素来考量,像用人单位的违法情节严重程度,还有劳动者所遭受的损失大小等等。所以,农民工朋友们要是碰到了这样的问题,一定要赶紧收集并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像是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之类的,这样以后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时候,就会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