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仲裁裁决正式生效之后,公司就必须要履行其支付的义务。通常来讲,股东是以他们的出资额为界限,对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哟。
要是公司明明有这个支付的能力,却偏偏拒不支付,那这种情况很可能就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但仅仅针对劳动仲裁裁决的履行这一方面来说,股东一般是没有直接的责任的。
不过,也会有一些特殊的情形存在。比如说股东没有按照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或者出现了抽逃出资这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这种行为又影响到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在这种情况下,对于那些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息的范围之内,股东就应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补充赔偿的责任。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就可以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把该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这样就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