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时,有两条途径可供选择。
其一,从收到工伤认定结论的那一天起,在60天之内,可以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递交申请,要求进行行政复议。
其二,您也可以在6个月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决定起诉之前,您务必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非常关键,像是能够证明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合同,它就像是一把钥匙,能打开确认劳动关系的大门;还有工资发放记录,它能清晰地反映出您的劳动所得,以此来佐证您的工作情况。
另外,能证明工伤事实的医疗诊断证明也不可或缺,它如同现场的证据,明确地显示出您因工伤所受到的身体伤害;事故报告则能详细地阐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为工伤认定提供有力的支持。
在起诉过程中,一定要明确被告,也就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那个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法院会对工伤认定的各个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包括认定的程序是否合法、事实依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需要注意的是,在起诉期间,原工伤认定决定仍然会继续执行,不会因为起诉而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