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范畴中,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并非仅仅以销售金额作为唯一的起诉依据。此罪属于行为犯类型,意味着只要实施了在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里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这一行为,又或者是销售那些明知掺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那么就有被起诉的可能。
然而,销售金额在对该罪的定罪量刑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考量角色。通常情况下,当销售金额处于五万元以上但不满二十万元这个范围时,犯罪者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且不满五十万元之间,那么犯罪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同样要缴纳罚金;而当销售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时,犯罪者将被处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且需要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财产。这一系列的规定旨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以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