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赔付主体。
你看,当咱员工一不小心遭遇工伤,那可就涉及到钱袋子的事儿。就好比说,员工在工作中不小心把手给弄伤了,这时候,只要符合那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还有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等这些,那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银子。就好像是工伤保险基金这个大“财主”,得帮咱员工分担这受伤后的一部分花销。
再说说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还有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每个月能领到的伤残津贴,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可就都是用人单位这个“大当家”要负责支付的。这就好比用人单位得像个家长一样,照顾好受伤员工在这段时间里的生活和经济需求。
不过,要是用人单位没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那可就麻烦,上面说的那些费用,不管是工伤保险基金该出的,还是用人单位该出的,都得由用人单位一个人扛起来。就好像原本有两个小伙伴一起分担的担子,现在就全落在用人单位一个人身上。而且,工伤保险的赔付那可不是随便就能拿到的,得经过法定的工伤认定程序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就像过一道道关卡一样,得把手续都办齐全了,才能拿到应得的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