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来好好唠唠这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事儿。就比如说有个员工,在一家公司兢兢业业干了好几年。结果突然就被公司给辞退了,这时候就得看辞退的原因。要是公司没啥合法理由,就这么把员工给开了,那可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公司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
就拿那工作年限来说,员工在本单位每满一年,公司就得给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要是干了六年多,不满七年,那就算七年,按七年给员工算补偿金。要是才干了四个月,那就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比如说员工这十二个月每个月工资都不一样,那得把这十二个月的工资加起来,再除以十二,得出的平均工资就是“月工资”。要是员工的月工资特别高,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还高,那公司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时候,就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来给,而且给的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就像有个员工,他的月工资特别高,公司就得按照规定来算补偿金,不能随便给。这就是咱国家关于被公司辞退的补偿金计算的规定,可别弄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