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不,这工伤期间再次受伤的事儿,那可真得好好掰扯掰扯。就好比说,有个员工在工伤期间,正好好地养伤,结果一不小心又在工作场合给弄伤了。要是这第二次受伤跟工作那是紧密相关的,就跟胶水似的粘在一起,而且还符合工伤认定的那些法定条件,比如说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里,就在那工作的场所内,因为工作的缘由遭受到了事故的伤害啥的,那可大了去,极有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二次工伤。
可要是这第二次受伤,那纯粹是员工自己故意去搞的,或者是自己瞎折腾自残,又或者是喝得醉醺醺的,这种法定排除的情形出现了,那可就没辙,肯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就拿实际例子来说,有个工厂的员工,在之前的工伤还没好利索,结果又在搬运重物的时候,不小心滑倒又伤着了胳膊。因为这次受伤确实是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而且是因为搬运重物这个工作原因导致的,最后就顺利被认定为二次工伤。
还有另一个员工,在工伤休息的时候,自己跑去跟同事打架,把自己给打伤了,那这种情况,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肯定不会认定为工伤的,毕竟是他自己的故意行为。
所以,在实际认定的时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那可是会仔仔细细地根据受伤的具体情况、相关的证据,还有法律法规来进行综合判断的。咱员工们可得留点心,及时把与受伤相关的证据给收集好、保留好,像事故现场的照片、证人的证言、医疗的记录等等,这样到时候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就顺顺当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