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债务遵循这样的原则:
首先得区分债务到底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像那些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予以追认等表示出共同意思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得由双方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了,那就由双方去协商清偿;要是协商不成,就由人民法院来判决。
要是一方的个人债务,例如一方在婚前就有的债务,或者没经过对方同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并且债权人没法证明这个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的,那就由举债的那一方自己来偿还。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主张存在债务的那一方,有义务提供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