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在那庄严的法院开庭现场,要是被告收到传票传唤后,没啥正当理由就死活不来到庭,那可不得了,法院就会来个缺席判决。就好比一个员工明明接到了公司让他去法庭的通知,却找各种借口就是不露面。这时候,法庭就会坚定不移地依据原告精心准备提供的证据以及真实的事实来进行审理。
不过,有些特殊的案件那可是有规定的,像那些涉及赡养、抚育、扶养义务的案件,还有那种不到庭就根本没法查清案情的案件,那可不一样。要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这被告还是没啥正当理由就是不来到庭,那可就厉害了,法院就可以对他进行拘传。就好像一个当事人,明明有对家人的抚养义务,却每次都躲着不出庭,那可不行。
总之,被告不来庭,一般是不会阻碍整个案件的审理进程的,就好像一辆正在行驶的列车,不会因为某一个站点没人下车就停止前进一样。但是,这可就苦了被告,他会失去当庭申辩和质证的宝贵机会,就好像一个人在黑暗中摸索,失去了光明,那对他自身的权益可就会产生很不利的影响,说不定最后就会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