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对工伤职工进行鉴定。其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被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以及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只要工伤职工被鉴定出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就具备了申请护理依赖的资格。然而,具体的认定标准以及申请流程是比较复杂的。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来考量。比如工伤职工的伤残情况,还有治疗之后的恢复状况等。一般来说,如果伤情较为严重,对日常生活的自理能力产生了影响,像重度烧伤、高位截瘫这类情况,就比较容易被认定为需要护理依赖。
倘若您碰到了这类相关的问题,建议您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资料。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在申请和鉴定的过程中更加顺利,避免因为资料不齐全等原因而导致申请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