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的事儿。你想想,就好比有个老板雇了个员工去干活,要是那老板脑袋一热,就跟员工签了个完全免责的合同,觉得出啥事都跟自己没关系,那可不行。
就拿工作中的安全来说,雇主对雇员得有那么点安全保障的义务。要是因为工作本身那点风险,员工不小心受伤了,这时候雇主可不能拍拍屁股就说“合同上写了我免责,我不管”。就像员工在搬重物的时候不小心闪了腰,这不能全怪员工,雇主得担点责任。
但要是员工自己故意去做危险的事,或者是因为自己重大过失导致自己受了伤,那雇主的赔偿责任就能相应减轻。比如说员工明明知道那地方很危险,还非要去,结果受伤了,那雇主就不用全赔。
不过,如果双方好好商量,在一些特定的、合法又公平合理的情况下,约定免除雇主部分责任,而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那这样的约定还是有点法律效力的。就好像约定在某些特殊的工作环境下,雇主只承担一部分责任,这也是可以的。反正总的来说,想通过签合同就把雇主的责任完全排除掉,在法律上那可没那么容易得逞,咱可不能瞎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