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强制拍卖的房产未能成功售出时,通常会有以下这些举措。一方面,有可能会把起拍价格降低,然后再次进行拍卖。这样做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买家参与竞拍,提高房产售出的可能性。另一方面,也有可以调整拍卖的条件或者方式,例如加大拍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知道有这样一套房产在进行拍卖,同时扩大潜在竞买人的范围,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有机会参与竞拍。
要是经过多次拍卖依然没有成交,并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接受以物抵债的情况,那么人民法院就应当解除对该房产的查封和冻结,将房产退还给被执行人。不过,这里要说明一下,除非对该房产可以采取其他的执行措施,否则就会按照这样的方式处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具体到底会采用哪种处理方式,这是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来决定的,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