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到法院进行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判断是否需要退还彩礼得综合多方面的因素。
关于彩礼的退还,主要是依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来执行。要是双方压根就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或者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实际上却并未共同生活过,亦或是在婚前给付了彩礼,并且这导致了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需要退还彩礼。
不过,如果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也一起生活了,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就不需要退还彩礼了,除非是彩礼的给付让给付人生活变得困难了,并且还能够拿出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这类案件里,法院会全面地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有没有生育子女、财产的使用情况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这些方面,来综合判定到底应不应该退还彩礼以及退还的具体数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