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工伤治疗费用的事儿,那可真是有讲究。就好比说,工伤保险就像是一个超级大宝藏,里面装满了各种能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只要咱工伤治疗的费用符合那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那就像是打开了宝藏的大门,从工伤保险基金那哗哗哗地就给报销。
可要是超出了这些目录和标准的自费部分,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那可就得用人单位来承担。这是为啥?因为工伤职工那可是在为用人单位卖力干活,在履行工作职能的过程中受了伤,用人单位就跟捡了个大便宜似的,受益了,所以理所当然得对工伤职工的损失承担那么一部分责任。
不过,如果能证明工伤职工在治疗过程中,那可是故意扩大损失啥的不当行为,导致自费部分噌噌噌地往上加,那对于这部分不合理的自费,可就得工伤职工自己扛。就比如说,明明一个小伤,非得去住豪华病房,用超贵的药品,这明显就是故意扩大损失,那这部分费用自然就得自己掏腰包。具体到最后到底该谁承担责任,那可得结合实际情况,把相关证据都拿出来好好掰扯掰扯,可不能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