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准备材料: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能够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工作证、考勤记录、用工登记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从单位领取工资的相关凭证、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撰写投诉文书:写明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以及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提交投诉: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公地点,当面递交投诉文书和相关证据材料。也可以拨打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 12333 或查找当地政府部门网站公布的其他举报渠道进行电话投诉或在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