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欠父母钱的事儿。你看,就好比说有这么一对夫妻,他们要离婚。那这时候,要是他们之前向父母借了钱,可得好好弄清楚。
先说这钱的性质,就好像你去超市买东西得有个小票证明你买了啥,这借钱也得有个借条或者借款协议啥的,这就相当于借钱的“小票”。要是没有这个,那可就不好说了。
再说说资金交付的证据,就跟你去银行取钱得有个取款记录一样,借钱也得有转账记录,或者现金交付的话得有个见证人啥的,不然谁知道这钱到底有没有借出去?
要是能证明这钱是因为借贷关系产生的,而且确实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比如说一起买房子、装修,或者一起做生意,那这钱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的时候两个人都得一起承担还钱的责任。
可要是没法证明这些情况,那这钱可能就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借钱的那一方自己负责还钱。所以说,这离婚时欠父母的钱到底咋认定,可得把这些证据都准备好,不然到时候可就麻烦,搞不好还得闹上法庭。就像有个当事人,离婚的时候没弄清楚这些,结果在法庭上争了老半天,最后还是没弄清楚到底该谁还钱,多耽误事儿。所以,大家可得注意这些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