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的保证期间。就拿那员工向公司借款来说,这保证期间,那可跟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诉讼时效期间没啥关系。就好比员工借了公司钱,到了该还钱的日子,这主债务履行期限就到,但保证期间,它是专门来确定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的那段时间,那可是相当独立且确定的。
你可别小瞧这保证期间,它可不会因为啥事儿就停下脚步,像啥中止、中断、延长那一套在它这儿都不管用。就好像员工还钱的事儿,不管中间发生啥乱七八糟的,保证期间就按着自己的节奏来,不会受影响。
而且,这保证期间也不包括那些当事人自己约定得无效或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期间。要是约定的不对,那可不算数。就跟员工和公司约定的还钱时间不符合法律规定一样,保证期间可不会认账。
同时,保证期间和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期间那可是两码事。它们在性质上就不一样,起算点也不同,产生的法律效果更是差别老大。
所以说,咱可得把这保证期间的起止和范围弄得明明白白的,这样才能准确地确定保证人的责任,可不能糊里糊涂的,不然到时候出了事儿可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