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借条里的担保期限事儿。就好比你借给员工一笔钱,那借条上要是写了担保期限,那就按写的来办呗。要是没写,那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那天起,往后推六个月,这就是担保期间。
在连带责任保证那情况,就像是你得在这六个月的保证期间里,赶紧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要是你没这么做,那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没,就跟没这回事儿似的。
不过,这里有个小诀窍。要是在保证期间内,你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那保证期间就跟诉讼时效一样,会中断。这就好比你给了债权人一个提醒,让他们赶紧行动起来。
举个例子,员工借了你钱,借条上没写担保期限,那六个月后,保证人的责任可能就没。但要是这期间你向员工提起诉讼了,那保证期间就又重新开始计算,债权人就还有机会让保证人承担责任。所以,这保证期间的作用可大,就是督促债权人得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不能拖拖拉拉的,不然到时候可就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