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为啥共同侵权的被告能委托同一个法院审理不?就好比有几个员工一起干了件侵权的事儿,那为了方便,通常就会让同一个法院来审理。这就好像一个班级里几个调皮蛋一起犯了错,老师肯定希望把他们都交给一个班主任来处理,这样能更好地把握尺度,避免出现这个班主任说要罚站,那个班主任说要写检讨的混乱情况,这样大家心里也清楚,不会觉得不公平。
不过,可别以为一定就得同一个法院审。要是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就像学校里转校生来了,有特殊的规矩要遵守,那可能就不能都交给一个班主任。比如说管辖权有特殊规定,这个地方的法院就只能管这类案子,别的法院管不了,那可不就得分别审理;还有要是案件性质特别不一样,一个是民事侵权,一个是刑事犯罪,那肯定得分别由不同类型的法院来审;再有就是当事人有特殊要求,比如其中一个员工特别不喜欢这个法院,非要换一个,那也可能会出现分别审理的情况。所以,到底是不是同一个法院审理,那得把各种法律因素和实际情况都考虑周全了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