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里,倘若遇到占地补偿不合理的情况,首先可以向当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去反映和投诉。这些部门肩负着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进行监督与管理的重要职责,他们有能力和权力去处理此类问题,会对补偿事宜进行调查和协调,力争让补偿方案更加合理。
同时,也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诉求。因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有着监督的职责,他们能从农村集体资产的角度出发,对占地补偿问题进行审视和干预,为村民争取应得的权益。
要是通过上述途径依然无法解决问题,那么还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不过在采取法律行动之前,一定要充分收集和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像征地协议能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补偿标准文件是判断补偿是否合理的依据,土地权属证明则能确定土地的归属等。这些证据将有力地支持您的诉求,增加胜诉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