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在夫妻关系中,要是其中一方因为个人的侵权行为而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一般是不会牵连到另一方的。不过,要是这赔偿责任是由夫妻一起进行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才出现的,那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也就会连带另一方。
就像,有一方在从事经营活动,他通过这个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是用来满足家庭的共同生活需求的,那么在这个经营过程中要是出现了赔偿责任,那就很可能会牵连到另一方。
但是,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这个债务是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所得的财产已经约定好归各自所有了,并且债权人也知道这个约定,那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不需要去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到底要不要连带另一方,得综合考虑具体的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