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来讲,要是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时间达到了三个月,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提出被迫离职的。
这里说的“被迫离职”,在法律层面上其实就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及时并且足额地支付劳动报酬的时候,这就属于法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
大家在准备提出被迫离职的时候,一定要记得把相关的证据给保留好,像工资条、银行的流水记录,还有劳动合同之类的,这些都能用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的事实。而且,还得向用人单位发送一份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要清清楚楚地表明自己是因为用人单位欠薪才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之后,劳动者就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把拖欠的工资给支付了,并且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这样做,既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让用人单位明白拖欠工资是要承担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