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与公司协商
主动与公司沟通,向其说明工伤认定的重要性以及公司应承担的责任,要求公司尽快配合你完成工伤认定及后续的赔偿等事宜.
在协商过程中,可根据自己的医疗费、实际误工天数、及咨询医生后续治疗花费等情况确定一个合理数额,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